“確認收到,感謝法官!”這是當事人收到案款后給法官發(fā)送的微信消息。近日,古藺縣法院民二庭依法妥善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。
原、被告原本是上下層鄰居關系,原告擬將其所有的位于古藺縣城區(qū)一門市對外出租,到現場檢查房屋時發(fā)現樓頂存在漏水情況。原告經現場查看和向物業(yè)了解得知,該情況系被告某公司裝修過程中違規(guī)打穿樓板鋪設管道所致。原告認為,樓頂漏水情況導致其門市存在安全隱患無法對外出租,造成較大經濟損失。經物業(yè)、社區(qū)和城管部門調解未果。原告訴至法院,請求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,恢復房屋原狀并承擔原告房屋租賃損失46471.2元。
庭審中,承辦法官審理查明了被告違規(guī)在原告樓頂打孔致使房屋漏水的事實,但雙方對于原告房屋租賃損失、恢復方案等存在較大爭議。為有效化解雙方矛盾糾紛,承辦法官幾次到現場督促被告及時修補樓頂,并通過走訪調查核實原告房屋租賃費用情況。法官多次聯(lián)系雙方當事人,耐心釋法晰理,最終,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(xié)議,本案得以妥善解決,雙方當事人經營的商鋪及時恢復營業(yè),雙方損失均降到了最小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法官提醒:裝修過程中請勿隨意拆改房屋承重結構部分,在承重墻體或樓層面板挖洞、鑿槽安裝各類管道,否則將受行政處罰,承擔民事賠償等責任。
(周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