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4日,屏山法院成功調解了兩起不良債權轉讓的案件,通過法官的耐心調解,原、被告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有效維護了金融市場的穩(wěn)定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
李某、黃某分別向大興安嶺農村商業(yè)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。并同時與深圳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簽訂了擔保合同,約定由擔保方為被告?zhèn)鶆粘袚B帶保證責任。因李某、黃某逾期未還款,擔保方為被告代償了欠款。后擔保方最終將債權全部轉讓給原告,經原告多次催收未果,遂將李某、黃某訴至法院。
法官收到案件后便聯(lián)系被告,但一直無法打通電話,便去被告戶籍地尋找,經過多次輾轉,終于與被告取得聯(lián)系。由于兩個案件的法律關系一致、案情差距不大,法官便通知兩被告都到法院,進行詳細溝通。經過調解,原告同意在利息上作出讓步,李某、黃某也同意及時履行還款義務,雙方通過云上法庭簽訂了調解協(xié)議。
此次不良債權轉讓糾紛的成功調解,不僅有效地維護了金融市場的穩(wěn)定,也讓原、被告雙方避免了長時間的訴訟程序,同時還為被告提供了還款的緩沖期,有助于其走出債務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