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名山區(qū)法院百丈法庭成功協(xié)助一位跨越27年的欠款糾紛案件當事人收回欠款,贏得當事人高度贊譽和社會廣泛好評。
1998年3月,老張向老王提供價值17900元的魚苗,老王陸續(xù)支付魚苗款,但仍有部分尾款尚未付清。1998年12月,老王向老張出具欠條,確認尚欠魚苗款共計8000元。出具欠條后,老王只支付了300元后便再沒支付。老張無奈于2001年向名山區(qū)法院提起訴訟。時任百丈法庭審判員的曾建渠找到老王,組織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(xié)議,由老王分5期在2005年之前付清全部魚苗款,案件順利調解結案。雖然雙方達成一致協(xié)議,但老王付了5200元后便再未付款,甚至遠走他鄉(xiāng)外出務工,老張遲遲未能拿到剩余魚苗款。二十年過去了,曾法官輾轉法院多個部門也早已不在審判崗位,但一直沒有忘記老張未收回來的魚苗款。
2025年年關將至,將近80歲的老張步履蹣跚的來到百丈法庭,只找當初的“曾法官”。“曾法官,27年了,我那2500元魚苗尾款還沒有收到,你們還有沒有辦法?”“我們再幫你想想辦法。”全庭干警即刻分頭聯(lián)系被告所在村組、隊長,走訪被告親屬、鄰居,終于得知今年老王會回家過年。得到消息的老張主動聯(lián)系老王,并約定好等老張到家就到百丈法庭協(xié)商解決。1月23日,在“曾法官”的主持下,老張當場支付最后的魚苗尾款2500元。致此,本案執(zhí)行完畢,老張手中泛黃的民事調解書也終于兌現(xiàn)成了真金白銀。老張緊緊握著“曾法官”的手,聲音顫抖地說:“謝謝你們!我都快絕望了,是你們讓我重新相信了公平正義!”
這個溫暖的故事不僅是法院干警為民服務、踐行司法公正的生動體現(xiàn),也是名山區(qū)法院深入推進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的具體成果,讓司法為民的理念的現(xiàn)實中熠熠生輝。今后,名山區(qū)法院將繼續(xù)秉持“司法為民、公正司法”的理念,努力讓公平正義的光芒照亮每一個角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