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威遠縣法院龍會法庭收到了一份來自廣東省東莞市的郵寄文件,工作人員打開郵件,發(fā)現(xiàn)是一份撤訴申請書——原告不僅撤回了訴訟請求,還在申請書中寫道“衷心感謝承辦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辛勤工作與不懈努力”,表達了對法庭辦案人員的感激之情。
這是怎樣一起案件呢?
基本案情
顏某租賃了梁某某的電子產品,雙方通過第三方平臺簽訂《用戶租賃及服務協(xié)議》,顏某需按月向梁某某支付租金。租賃期間,顏某只在前幾個月按照約定支付了租金,后來拒不支付租金及滯納金。梁某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遂訴來法院。
調解過程
梁某某的起訴金額為3074.28元,并主張律師費、差旅費合計4000元。案涉金額并不大,被告對案件事實及所欠款項也均無異議,為什么會拒不支付呢?法庭工作人員通過電話聯(lián)系顏某后了解到,顏某剛結婚生育子女且獨自在外打工,家里經(jīng)濟比較困難。
由于案件爭議不大,又考慮到訴訟成本和被告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,承辦法官決定對案件進行調解。
在調解過程中,承辦法官將顏某情況告訴了梁某某代理人,從降低訴訟成本和減輕訴累等方面進行了溝通交流。同時向顏某說明,顏某違反了合同約定,梁某某有權利主張自己合法權益。
經(jīng)法官的釋法析理,最終,梁某某自愿放棄律師費及差旅費,表示只要求顏某支付所欠的租賃款項,并同意顏某分期償還。截至2024年12月,雙方按照調解協(xié)議內容已全部履行完畢,梁某某提出撤訴申請。至此,這起糾紛成功得以化解。
一次調解,一案化解,不僅是司法為民的訴訟服務體現(xiàn),更是法院追求案結事了的價值取向。威遠縣法院下一步將繼續(xù)秉持“如我在訴”的司法理念,提供優(yōu)質司法服務,實質化解矛盾爭議,真正為人民群眾辦實事、做好事。